商品房预售 风险谁承担
股市、楼市向来都是投资者瞄准的对象,但面对今年楼市骤然降温,人们眼看着楼价缩水,那种滋味如同割肉一样疼痛。突然想起一句再熟悉不过的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其实,楼市又何尝不是一样呢?所以,请不要把这句话当玩笑一笑而过,在房产市场里谨慎理性的购房的确能帮你防范购房风险。 在本网购房指南频道中,面对证件不全项目的购买,许多购房者一再咨询购买及风险情况,更有购房者在遭遇购房风险后,前来“兴师问罪”:“关于无证房屋宣传、“质疑香克林小镇项目性质”、“关于北郊龙府北郡楼盘”的问题,面对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诸多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预售制度,但仍有不少市民不惜冒着巨大的市场风险购买此类项目。 商品房预售制渊源 房屋预售更通俗的说法叫做卖期房、卖楼花。就是消费者所购买的只是图纸上的房屋,能看到的往往只是一片光秃秃的土地。 追溯商品房预售制,最早由香港在上世纪60年代创立,80年代中期从香港引进内地,它的基本特点是为开发商早期融资提供方便。 各城市预售制执行情况 我国的商品房一直实行预售制。预售制本质上是让消费者承担房地产商的投资,因而也就减少了开发商的投资,但房价收入是归属开发商的,这样等于增加了房地产商的收益,用消费者的钱周转资金获得了远期收益,同时也把投资风险分摊到了消费者身上,减少了开发商的开发成本。 目前,上海、北京、广东等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地产销售实行的是预售制度,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多层住宅建到一半、高层住宅出地面即可以开始销售。而西安市上绝大多数项目在初期入市时,都处于五证不全的状态,所以便采用排号、内部认购等方式销售。所以说房屋交易风险从这一做法的开始就存在,比如房图不一致穴建筑单体、室内室外、规划雪、交工时间无保障、重复抵押、修改设计而业主无知情权等等。 商品房预售纠纷的起因 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所谓安居乐业表明的就是这一道理。多年来,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较高,有的城市甚至达90%以上。而买过预售商品房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感受:只看到一个大坑,就必须向开发商支付首付款或者全部购房款,还有许多人好不容易盼到交房,拿到手的房子却与当初在广告中吹得天花乱坠的楼盘相差甚远。 相对于现房来说,预售期房的价格的确有很大吸引力,但近年来因预售合同而引发的商品房纠纷却不断增加。购房者在遭遇销售人员一番吹嘘之后,交纳房款,随之陷入苦苦的等待中。后发现自己购买的楼盘属于违法建筑,在媒体中被曝光,或者拆除,或者退房,更有甚者,血汗钱被开发商席卷一空,一时间,悔恨,懊恼,埋怨,是归根于开发商不诚信,归根于销售人员,还是归根于许多媒体和网站的广告宣传。 消费者谨慎规避房屋预售风险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由于商品房全部竣工后再销售,必然要求开发商进行全部的投入,他们对于施工质量和环境都会做到最好,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商品房预售首先就没有将买卖双方放在一个公平的平台上,许多房屋质量纠纷也是由此引发的。 所以,消费者不应为无谓的成本埋单,房地产商不应只是享有赚钱的权利,而不去承担起码的市场风险,反而转接到购房者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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