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拿养老费为儿买婚房 儿媳离婚成功分割房产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哪怕是给自己的亲人买房,也要分清是借给他们钱去买,还是买来房子给他们住。这两种情况的后果可是完全不一样哦
小两口结婚买房,老两口全力支持,还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如今,小两口打起了离婚官司,老两口坐不住了,将小两口告上法庭,“房子是我们买的,还给我们。”日前,九龙坡区法院作出判决,老两口没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他们拿钱买的,因而败诉。 11年前,小凤和小胜认识后相恋,没过多久结了婚。他们一直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又苦于没有经济实力,只好求助于小胜的父母。 2000年12月,看到儿子儿媳的实际情况,老谭夫妇爽快地掏出了养老钱,让儿子在九龙坡区杨家坪买了一套价值9万多元的住房,并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小胜的名字,但房产证由老两口保管。 谁也没有想到后来的变故。2010年6月,小凤和小胜闹起了离婚,还把官司打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准许两人离婚,涉及的房产没有进行分割。 老谭夫妇一看这情形,也慌了起来———自己出钱买的房,成了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还得来分割,哪有这样的事情。 他们一纸诉状将小胜和小凤一并告到了九龙坡区法院,要讨回小胜名下的房产。 老两口在法庭上称,这套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由于年事已高,便委托儿子代为办理买房手续并交纳房款,房屋产权虽在儿子名下,但为了保障老两口的权利,房产证由老两口掌管着。现如今,既然小两口离婚了,这套房产就应该还给父母。 儿子小胜表示,买房钱确实是找父母借的,愿意归还。 但前儿媳小凤却不干了,“这房子是结婚后买的,但是找老两口借的钱,而且也留了借条。” “借的买房钱要喊还,天经地义。但是不能因为没有还钱,就要房子抵账啊。”小凤一百个不愿意拿房抵账。因为该地段的房价已经翻了几倍了,当初10万元买的房,现在可以卖40多万元了。 由于老谭夫妇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此房是老两口自己买的,九龙坡区法院日前做出判决,驳回了老谭夫妇的请求。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判决理由得认真看看 主审法官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如今,争议的房产在小胜的名下,老谭夫妇想要讨回房产的所有权,就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房子确实是自己花钱买的,而不是借钱给儿子儿媳去买房。 由于老谭夫妇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为此输了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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