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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能以买方偷税而主张合同无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提示:逃税属于税务稽查部门的行政管理范畴,并不必然因此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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