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房价涨幅作为认定损失的直接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提示:“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买受人如证明房价上涨等事宜,除提交网页打印材料,还应尽量提交第三方评估报告,以充分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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