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学问非常多,很多人都不是十分了解,便以为签了合同之后,一些便已经尘埃落定,事实并非如此,在有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其实是无效的。那么,在那些请款下,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呢? 1、房屋买卖中的一方欺诈另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里的欺诈一般指的是一方在房屋权属等重要信息上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导致另一方产生了错误认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指所有有关房屋的信息。 3、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年满10岁但是不满18对的未成年人,还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可以自己签订合同,但是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否则就是无效的。他们只能进行和年龄、智力以及精神状况相符的民事活动。 5、房屋出租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承租人有对住房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如果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应该在出手之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不过,如果出租人只是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或者同等条件下将房屋卖给了承租人之外的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6、房屋面面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利益签订的合同属于有争议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房屋出售者应该对房屋有绝对的所有权,否则就很有可能产生争议。如果房屋出售者对房屋没有绝对的所有权,那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以上这些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大家以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查看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些情况没有办法判定的话,就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别忘了了解相关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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